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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15-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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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关于申报
2015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全体教师:
按照《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和《河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15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和范围
本次项目申报类别分为重点项目、青年基金项目、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和自筹资金项目(指导性项目)等四类。
(一)重点项目:自然科学重点项目支持服务于我省产业转型升级、承接京津产业转移的高新技术研发项目;以集成创新为主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优先支持联合科研院所、行业企业等各类创新力量,进行协同创新的关键技术问题。人文社会科学重点支持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结合国家、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开展的重大策略研究;对学术发展、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基础性、前瞻性研究;为党和政府宏观决策提供咨询服务的应用对策研究等。
(二)青年基金项目:主要支持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科技发展趋势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研究思路明确,学术思想或技术路线具有创新性和可行性,有利于培育、发展各高校的科研优势和特色,有利于促进学校的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
(三)教育科学规划项目:主要支持以全省教育改革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的课题,突出应用研究和对策实证研究,注重推进教育科学体系、学术观点、研究方法的创新,更好地服务决策、指导实践、创新理论。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条件按照《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河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申报材料应规范、齐全,申请书内容真实,思路清晰,论证充分、合理,预期成果应以项目预算与项目研究内容为依据。
(三)本项目为限额申报。我院可申报课题数额:科技类指导项目3项;人文类指导项目2项。若申报项目超过限额,科研处将组织学术委员进行评审以决定上报项目。
(四)申请经费。自然科学:重点项目申请经费不超过5万元,青年基金项目申请经费不超过3万元;人文社会科学:重点项目申请经费不超过1万元,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申请经费不超过0.6万元,青年基金项目申请经费不超过0.7万元。
(五)申报重点项目和优秀青年基金项目所在学校须出具1:1匹配资助经费证明。
(六)已经获得支持且研究内容重复的项目和承担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尚未结题的项目申请人不得参加本次申报。
三、申报程序
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与书面申报并行的方式。网上申报基本步骤如下:
(一)项目申请书填写
项目申请人登录业务平台进行注册,经申报单位管理员审核并分配权限后,即可凭用户名和密码以“申报人”的方式登录平台,进入申报系统,按照相关要求和系统操作手册在线填写项目申请书。填写完成后点击“确认提交”进行上传。
涉及国家秘密内容的申请书电子数据,由学校科研管理部门直接报送到我厅科技处。凡网上传送的项目内容均被视为符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
(二)项目申请书审核
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13日下午14时。各申请人在线填写申请书完毕后,请于4月14日登录业务平台查看审核情况,单位审核通过后,申报人就不能再对本项目进行修改,同时推荐项目进入教育厅的形式审查阶段。
(三)项目申请书及汇总表打印
审核通过的项目负责人即可登录业务平台,在线打印项目申请书(带水印)。项目申报及管理软件的具体操作问题,详见业务平台下载专区中的“系统操作手册”。
四、材料报送
所有项目纸质申请书必须由业务平台的“项目申报管理模块”填写并生成,一式三份,要求A4纸打印。
请各申请人于2015年4月14日下午下班前将上述申报材料集中报送至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科研处
201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