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2015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报告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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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5-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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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支部、各部门:

根据《中共张家口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张职院字〔201427号)》要求,学院各党支部、各部门每年1231日前和630日前,应分别向学院党委和纪委书面报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请各党支部、各部门认真学习学院文件精神,结合部门实际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内容,报告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请于1231日前上报全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报告,电子版形式分别发送至zzybgsgkxx@163.comjjjcsjc@163.com两个邮箱,同时将纸质版上报纪检监察审计处(综合楼704室)。

  

 

   学院办公室  纪检监察审计处

   20151225